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
记甪直甫里中学“预防青少年犯罪”法制教育讲座
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,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学校历来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,采取专题讲座、法制知识展板、主题班会、专题黑板报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安全教育活动,不断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与宣传,营造"学法、知法、守法”的良好校园氛围,有效预防学生违法犯罪。
5月12日下午,为预防青少年犯罪,努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,甫里中学举行了“预防青少年犯罪”专题讲座。活动由初一年级组长周燕老师主持,吴中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原庭长狄蕾法官主讲,初一全体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。
狄蕾法官通过近年发生的案例讲解分析,让学生知道了法制观念淡薄,自我自制能力差,网络不良影响,社会环境影响,家庭管教不严等成为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。从而让学生明白,什么事能做,什么事不能做,要防微杜渐,坚决杜绝各种不良行为,防止出现积小恶而走向违法犯罪道路。狄蕾法官介绍少年法庭以及犯罪后果。
讲座最后由周燕老师总结发言,“青少年虽然年纪小,但也要明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一旦触碰法律,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。在校做一个好学生,在生活中做一个好公民。”
此次讲座使学生们受益匪浅,通过讲座,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安全教育,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,使学生明白了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、怎样预防犯罪,明白了一定要做一个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公民。
用户登录
还没有账号?
立即注册